Wednesday, July 8, 2009

對末期癌症病人的照顧


癌症末期病人最基本的需要,是身體舒適,而身體舒適的條件,是將所有的痛苦症狀減輕到最低。

癌症末期病患疼痛時,若無法得到有效的緩解,會使他產生無助的憂鬱,沒有人了解他承受的痛苦,病人會感到沮喪哀傷;此外,愈是有疼痛經驗之後,會愈害怕痛苦的再度來臨,這種焦慮會降低對痛的耐受性,而更無法忍痛。

為求一劑止痛藥,求醫生、求護士,會使病人失去尊嚴感及自我控制感,而降低求生意志,癌症末期病人的情緒困擾,常是身體痛苦的結果,若非確定原因,不能隨意加上「心理因素」妄斷病人,使他身心承受加倍的煎熬。

台北榮總腫瘤科醫師陳博明表示,由於近二十年來歐美對疼痛的大量研究,事實上,已獲得癌症疼痛的有效控制方法,且糾正了許多非常錯誤的觀念。

例如一般人常錯誤的認為,癌症病人需儘量忍耐痛,不得已時才用藥,否則藥物會成癮,或劑量愈用愈多,這個觀念剛好是與事實相反的繆論。癌症病人愈是忍耐疼痛,當痛到極至時才用藥,反而需加重劑量才壓得住症狀。

而疼痛的經驗,使病人產生焦慮,焦慮會降低病人對痛的承受能力,所以藥物的使用量會不斷升高。

現代癌症的止痛原則是「痛前用藥」,在病人還沒有痛時先用藥,使病人消除疼痛的記憶及焦慮,因此藥物的劑量不但不增,反而減少,止痛藥的處方不再是「痛時用藥」,而是一天二十四小時定時給藥。

許多癌症病患用單一的嗎啡也止不住痛,必須加上「輔佐藥」,如抗痙攣藥及抗鬱劑,才能有效止痛。

中華民國安寧照顧基金會執行長張玉仕則表示,國人對嗎啡也有許多誤解,如成癮性等,事實上,歐美的許多研究發現,幾乎沒有臨終病人是因為用嗎啡而造成上癮;許多病人怕痛苦甚於怕死亡,由於疾病無法治療,所以這些痛苦是沒有意義的折磨,癌症末期的痛苦症狀要病人承受,是不人道的折磨,病人可能為了早點解脫,而發生慘烈悲劇。

「症狀緩解醫學」在歐美先進國家已成為專門的知識技術,深受醫療界的重視,雖然不能拯救病人的生命,但至少能解除病人的痛苦。

張玉仕指出,由於「疼痛」是很主觀的感覺,沒有任何科學儀器可以測量疼痛,別人也無法感受病人的感覺,所以唯一的方法就是「相信病人真的痛」,如果醫護人員或家屬不相信病人真的這麼痛,隨意加上「心理因素」的誤斷,會使病人感到憤怒而痛上加痛。

張玉仕強調,今日的醫學已研究出許多止痛的方法,來減除癌症末期病人的疼痛,應該是可以達到的目標。

除了疼痛之外,其他常見的症狀如呼吸困難、噁心嘔吐、便祕、腹瀉、失眠、腹脹、腹水等症狀,現代的症狀緩解醫學也發展出許多方法,使病人不必要承受這些痛苦,一旦身體痛苦症狀減除,病人才有可能談到「生活的品質」。

癌症末期,病人家屬最感困擾的三大問題

癌症末期,病人家屬最感困擾的問題有三:要不要告訴病人癌症末期的實情、欠缺專業知識及經驗而不知所措、及要不要做急救等。

國立成功大學教授趙可式表示,癌症末期病人家屬最感困擾的第一個問題是──要不要告訴病人癌症末期的實情?許多研究顯示,無論有沒有告知病人,他都會明白自己病況的嚴重性。尤其癌症是漸進性走下坡的疾病,病人只要意識清楚,就能從自己身體訊息中發現真相,要不要告知,需視病人的接受意願而定。

如果病人主動詢問,就應該誠懇答覆,否則與病人無法深度溝通,彼此演戲,互相感到孤獨,也無法交待後事完成心願,會造成生死兩憾。

如果病人不問,則表示他還沒有準備好接受這個殘酷的事實,則不必主動告知;但有時病人會觀察家屬的態度,如果他感受到家人都刻意隱瞞,故做樂觀,病人會敏感地順從家屬的意願,假裝不知,如果以病人的需要為中心來照顧,則家屬應放下自己的情緒及需要,準備好隨時答覆病人的需要。

家屬最感困難的第二個問題是──因為欠缺專業知識及經驗而不知所措;趙可式說,對於病人的醫療選擇、照顧處所的選擇、以及去世後的喪葬儀式,家屬之間可能會因各人有各人的想法,而意見分歧,而家屬的決定,可能也並非病人本身的意願,無論對誰都沒有好處。

最妥善的辦法是把決定及選擇權還給病人,讓病人自己做主,則病人心安,家屬也不會因意見不同而困擾。

而家屬感困難的第三個問題是──要不要做急救?在台灣醫療界相當普遍的現象是──臨終病人的家屬懇求醫師儘量救治病人,所以當病人呼吸心跳停止時,做一套心肺復甦急救術(CPR),會使病人疼痛不堪,臨終受盡折磨。

趙可式強調,急救只是暫時挽回心跳呼吸,延長數小時,頂多數天的生命,病人的癌症本身仍在繼續性變化,急救並不能真正挽回生命。

趙可式說,一般民眾並不明白所謂的「急救」是如何作法?也不知它的後果如何?通常醫院中的急救術,是在病人的氣管中插入一條很粗的管子,外接呼吸器以助病人呼吸,病人若心跳停止,則利用電擊或心臟按摩術助他恢復心跳,這方法有時會壓斷病人的肋骨。

這套急救術如用在急性病患如:車禍、溺水、觸電等意外事故,或心臟病人時,常可挽救寶貴的生命,是極珍貴有效的方法;但若用在癌症末期病人,則除了增加病人許多折磨痛苦外,並不能恢復生活品質,或許可延長幾天死期,並不能真正挽救生命,毫無意義可言。

英、美的醫療界認為,在醫學倫理上不為末期癌患作急救,是符合倫理的行為,但在台灣社會,因有的家屬會在病人去世後,告狀醫院不做急救,因而醫師明知急救無意義,為應家屬要求而做,傷害的只有病人受折磨而死。

趙可式說,最好的辦法是病人及家屬,對於急救都有真實的認知,事先要求醫師不要給予急救,並簽署不施行心肺復甦術的意願書或同意書,讓病人平安尊嚴地去世。

對末期癌症病人的靈性照顧

一般而言,癌症末期病人的靈性需要有三大類,尋找意義的需要、寬恕與和好的需要及宗教信仰的需要。

趙可式教授表示,人在臨終時,會自然回顧他的生活史,過去種種浮上心頭,企圖從人生經驗中,發覺生命的意義,也是靈性尋求生命意義的需要,希望自己的生命不與草木同朽,人們會永遠記得他。

對於生命意義的質疑及回答,每個人有他個別獨特的答案,並沒有一般通用的答案,用「生命回顧」的方式,藉著聆聽病人回顧自己的生活史,刻意地協助他找出其中意義來,是很好的靈性照顧方法。

趙可式指出,回憶可能是痛苦的或滿足的,連痛苦的過去,也能找出其中的意義來,例如有一位大學教授臨終前,回憶小時候家境清苦,替一家飯店的建築工地送便當,打工賺學費,有一天少了一個便當,老板娘誣賴是他偷吃了,那時他的自尊心大受打繫,因此發奮圖強,終於成為學德兼修的名教授。

當他敘述這段往事時,對自己的一番奮門相當滿意,這具有深刻的意義感。

而寬恕與和好的需要,是癌症病人另一個靈性需要,趙可式說,臨終病人若心懷怨恨,就沒有心靈平靜可言,此時他需要寬恕及和好,將過去恩怨作一了結,才能使他獲得平安。

例如一位父親臨終前,念念不忘離家出走的兒子,直至兒子歸來,父子抱頭痛哭後,病人才能安然瞑目。

宗教信仰並非只是「做好人,做好事」而已,而是一種堅實肯定的人生觀與價值觀,對超越世界的信念,與超越的造物者之間的關係,以及終極意義與死後生命的回答。趙可式表示,臨終病人常會對痛苦的問題質疑,例如「我一生行善,從未做過對不起別人的事,為什麼會遭受這麼多痛苦?為什麼這麼年輕就要死?」

這些問題是屬於宗教領域的問題,每一個宗教都有祂自己的答案,只有加深宗教信仰,才能獲得靈性的平安,宗教的儀式如禱告、唸佛、唱詩、禮拜等,也給予病人很大的支持力量。(轉載中華日報劉芬宏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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